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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8long8【中金固收·信用】理财公司监管规定全梳理

发布时间: 2024-07-02 次浏览

  龙8客户端登录龙8客户端登录本期报告专门梳理针对理财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主要分为三个方面:一是资管新规和理财新规,是理财公司业务监管的纲领性文件;二是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针对理财子公司制定的全面监督管理办法;三是细分方向的管理规定,包括理财公司净资本、销售、流动性管理和内控管理方法。我们认为后续或有更多规模相对较大城农商行申请设立理财子公司,最终理财产品的发行会全部转移至理财公司,商业银行不会再进行资产管理业务。规模上我们认为跨年后,叠加“开门红”推进,理财规模会呈现上升态势,对信用债需求会提供一定支撑。

  2024年1月2日,浙商银行公告,2023年12月29日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筹建浙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根据批复,该行获准筹建浙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1]。截至2024年1月10日,共有31家理财公司开业,1家获批但尚未开业。

  回顾理财公司发展历程,2019年、2020年和2022年是成立较为密集的年份,分别有11家、9家和8家成立,2023年仅有一家合资理财公司成立。时隔半年左右,浙商银行理财公司获筹建批复,至此全国12家股份制银行均成立/筹建理财公司。

  我们在此次月报中也专门梳理针对理财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供投资人参考。主要分为三个方面:一是资管新规和理财新规,是理财公司业务监管的纲领性文件;二是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针对理财子公司制定的全面监督管理办法;三是细分方向的管理规定,包括理财公司净资本、销售、流动性管理和内控管理方法。(图表1)

  ► 一、2018年4月《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后文简称“资管新规”)提出“主营业务不包括资产管理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资产管理子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强化法人风险隔离,暂不具备条件的可以设立专门的资产管理业务经营部门开展业务。”[2],同年9月原银保监会制定《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后文简称“理财新规”),明确“商业银行应当通过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子公司开展理财业务。”[3]具体内容在本报告中不再赘述,可参考此前发布的报告《资管新规落地,详解债市冷暖》[4]和《政策微调修复风险偏好,仍难改利率分化格局 》[5]

  ► 二、按照“资管新规”、“理财新规”精神,2018年12月银保监会制定《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确立了理财子公司的定义“商业银行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主要从事理财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6],并对理财公司的组织形式、股东、业务范围、销售管理、投资范围、风险管理等多个方面作出规定。具体内容梳理详见图表2。

  ► 三、在净资本管理、销售管理、流动性管理和内部控制等重要或“资管新规”要求单独制定规定的方面,银保监会陆续发布了相关管理办法。

  2019年11月发布《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试行)》[7]:1)明确了净资本的监管指标、计算方法和相应的信息披露要求;2、明确风险资本计算方法和风险系数的定义。具体监管内容详见图表3。

  2021年5月发布《理财公司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暂行办法》[8]:其中明确了理财产品销售活动的定义、范围、销售存在的责任以及一些禁止性要求、并重点在销售端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具体监管内容详见图表4。

  2021年12月发布《理财公司理财产品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9]:1)在投资资产方面,对不同产品类型提出了不同流动性要求;2)在赎回管理方面,设置必要机制应对巨额赎回、设置赎回费或者暂停赎回;3)在定价估值方面,可采用摆动定价机制。具体监管内容详见图表5。

  2022年8月发布《理财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办法》[10]:1)对受托管理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从产品设计、账户管理、交易制度、人员管理和风险隔离进行规范;2)确保同类业务规则一致;3)理财公司内外部加强监督;4)建立风险准备金制度,明确其资金投资范围。具体监管内容详见图表6。

  展望未来,我们认为后续或有更多规模相对较大城农商行申请设立理财子公司,最终理财产品的发行会全部转移至理财公司,商业银行不会再进行资产管理业务。规模上我们认为跨过2023年年末之后,叠加“开门红”推进,理财规模会呈现上升态势,对信用债需求会提供一定支撑。

  2023年12月份净值型理财产品新发支数环比下降,初始募集规模环比继续回落,不过因初始募集规模数据存在一定滞后,实际募集情况或与数据统计存在一定差异。根据普益标准统计,2023年12月[11]全市场净值型理财产品的月度发行量为2906支,环比11月份3008支的发行量下降了3.39%。分产品类型看,开放式、封闭式产品发行量均有收缩。从募集金额来看,则环比下降21.13%。结构上看,缩量主要由理财公司和城商行贡献。

  从业绩比较基准方面来看,开放式产品中仅理财公司环比下降4bp至3.23%,城商行和农村金融机构分别环比抬升5bp和42bp至3.49%和3.49%;封闭式产品中股份行上行20bp,其余机构变化幅度均不足5bp。

  发行产品数量抬升。根据普益统计,2023年12月份共发行了1528支公募理财产品,相比上月抬升1.93%,其中开放式和封闭式产品新发分别有398支和1130支。结构上看,开放式产品新发支数环比下降,而封闭式产品有所抬升。

  业绩比较基准方面,1)开放式产品波动相对较大,12月除国有大行外各类理财子业绩比较基准全线下行,其中国有大行理财子业绩比较基准上行18bp至3.08%,而股份制理财子、城商理财子和农村金融机构理财子业绩比较基准分别下行2bp、13bp和51bp至3.22%、3.33%和2.85%;2)封闭式产品方面,各类理财子业绩比较基准多有下行,其中国有大行理财子、股份行理财子、农村金融机构理财子和合资理财子公司分别下行1bp、3bp、4bp和1bp至3.08%、3.29%、3.24%和3.5%,城商行理财子公司业绩比较基准则环比上行2bp至3.54%。

  12月以来理财规模转为收缩,不过收缩幅度低于同年6月、9月较多。根据普益数据的估算,12月末理财存量规模约26.71万亿元,相比11月底规模收缩0.5万亿元左右,而6月较5月末、9月较8月末分别收缩1.1万亿元和0.96万亿元。节奏上仅第一周规模小幅增长400亿元左右,此后规模持续收缩、且收缩幅度扩大,12月最后一周规模收缩约3200亿元。结构上主要是广义定开型产品、最小持有期型和现金管理类分别收缩1700亿元、1500亿元和1100亿元左右,而封闭式产品增长1200亿元左右。

  12月理财公司共发行2423支封闭式理财产品,其中同时披露计划发行规模和首期募集规模的封闭式理财产品有405只,合计计划发行规模12955.1亿元,较上月的12439.9亿元环比抬升4.1%,合计募集资金规模983亿元,较上月的1286.4亿元下降23.6%;其中估值方法涉及摊余成本法的314只,计划发行规模10235.3亿元,实际募集规模699.5亿元,此类产品实际募集规模占计划募集规模的6.8%,较上月的9.2%下滑较多。

  破净方面,12月份全市场破净产品支数占比为2.7%,环比11月2.6%略有抬升,其中有披露规模的数据占比在1.5%,较11月的1.2%亦有升高。从典型的产品净值来看,我们选取了存续时间较长,规模较大的固收+和纯固收产品,其净值在12月以来稳步抬升。

  封闭产品来看,2024年1月到期量相对较高,3月到期规模也较大。根据普益统计,2024年1月到期支数在3155支左右,其中披露规模的占比在90%左右,实际到期规模近7400亿元,而3月到期规模超8200亿元。

  开放产品来看,由于当前开放产品开放周期较短,所以在未来三个月内进入开放期的规模都较大,尤其是最近一月。2024年1月份进入开放期的支数有3086支,其中披露规模的占比在79%,规模近2.2万亿元,存在一定赎回压力。

  2023年12月29日,浙商银行获筹建理财公司批复。截至2024年1月10日,有31家理财公司开业。

  [11] 2022年8月份普益数据口径改为不包含非净值型产品、结构性产品以及外币产品。按产品登记编码统计产品数量。开放式产品在统计期内存在多个符合统计条件的子周期时,仅被统计一次;分份额产品在统计期内存在多个符合统计条件的子份额时,仅被统计一次。因此产品发行数量较前期可能出现一定下降,此次调整追溯了2022年1月至7月的情况,所以同比数据存在不可比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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