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按照《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的通知》(湘教发〔2015〕3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24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全省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举办的公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尚未注册的在编在岗教师。
(三)在各级教研部门、少年宫、电化教育等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
(四)受聘于经教育行政部门核准举办的民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且聘期为一年以上的在岗教师。
(五)以前注册结论为暂缓注册,现已符合有关文件消除暂缓注册的条件,达到定期注册条件的人员,可再次申请注册。
2024年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网报和申请受理时间,由各市、县(市、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机构(以下简称定期注册机构)根据当地实际,在9月至12月初期间开展。
首次注册期满人员五年一周期内任何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注册结论为:暂缓;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注册结论为:不合格。
师德师风纳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凡有严重师德师风问题的,应在年度考核中一票否决,注册结论为:不合格。
申请首次注册者,前五年内培训学分不低于240分,龙8登录入职时间不足五年的按每年不低于48学分累计。
学分不足而暂缓注册者,需修满注册所要求的学分(首次注册240分/定期注册360分)加上暂缓期内应修学分(每年72分),方可满足学分要求。
2.《书》原件和复印件;如书非学校所在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颁发,且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无法查询验证的,则应同时提供申请人人事档案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
申请人在当地定期注册机构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 “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
(一)关于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时间安排、材料要求及流程等具体要求,申请人请关注当地定期注册机构的通知公告。
(二)取得教师资格,初次聘用为教师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应在当年申请首次注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时间在当年定期注册工作启动时间之后的,应在下一年度申请首次注册。经首次注册后龙8long8,每5年应申请一次定期注册。教师应当在定期注册有效期满前60日内,申请办理下一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
(三)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视情节严重情况认定暂缓注册或注册不合格,已经注册的,撤销其注册,并依规给予当事人相应处罚。
(五)定期注册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申请人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份存入个人人事档案,一份建档保存。
扫一扫关注我们